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(★★) 二、民事诉讼(★★★) (四)诉讼时效(2018年调整) 1.概念 诉讼时效,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。 【注意1】诉讼时效期间届满,权利人丧失的是“胜诉权”(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的规定, 此处应为“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”)。 【注意2】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,义务人同意履行的,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;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,不得请求返还。 【注意3】诉讼时效的期间、计算方法以及中止、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,当事人约定无效。 【注意4】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。 2.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
诉讼时效期间 |
长度 |
起算点 |
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|
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为“3年” |
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”权利被侵害时 |
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|
20年 |
权利被侵害之日 |
【例题•单选题】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,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约定2018年6月30日以前支付房租,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,张某也未催要,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,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( )。 A.2020年7月1日前 B.2021年1月1日前 C.2021年7月1日前 D.2022年1月1日前 【例题•单选题】赵某于2001年7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。2018年7月10日,赵某的鼻子开始流脓,2018年8月1日经鉴定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,则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( )。 A.2021年8月1日之前 B.2022年8月1日之前 C.2021年7月1日之前 D.诉讼时效期间已过,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3.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(1)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“最后6个月内”,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期间中止。 【注意】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“满6个月”,诉讼时效期间届满。 ① 于法定障碍 Ⅰ.不可抗力 Ⅱ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、丧失代理权。 Ⅲ.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Ⅳ.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② 于最后六个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上述事由,到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除的,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。 该事由到最后6个月开始时仍然存在,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诉讼时效,直到该障碍消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