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进行实验(训)室所安全检查
为认真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 〔2024〕26 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[2023] 13号)、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 (通教安[2021] 18号)、《南通市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指导意见(试行)》(通教安[2020]22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。2024年10月15日,在全校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,校长室、教务处、综治办对全校实验(训)室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。
此次实验(训)室安全检查严格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,重点对实验(训)室危险化学品管理、特种设备使用、消防安全和用电规范等进行了全方位专项检查,并对实验室废弃物、危化品、防火防盗以及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排查,尤其关注细节问题,如灭火器、门窗(消防隔离门)、空调、屋顶墙体、专用设备、多媒体设备、水、电等都一一检查。
本次检查共发现即整即改类隐患如消防罐过期、压力不足,消防设施标志不明、个别室所需增补灭火器,控电盒面板损坏、室所地插面板脱落等小型维修十余处。物品陈列杂乱及设备使用后未及时归位等。主要隐患3处,已整改2项,1项列入2025年预算。
陈建明副校长强调,各系部实训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和政治站位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制度,特别是危险化学品、压力容器、特种设备等实训设施、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,强化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充分保证我校实训教学和科研正常进行。
推进平安校园建设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是我校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内容。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,对全校实验室运转情况进行摸底,查缺补漏,以查促改,层层落实安全责任,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。